对首套房、二套房的认定,不同机构、不同单位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有的情况下在银行或税务看来算首套房,但在公积金中心的标准中却算二套。下面,我从税务、银行、公积金三个角度出发,详细解答重庆第一套房子卖了再买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这个问题。
银行角度
重庆对首套二套房的认定遵循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即既要看征信上正在按揭中的房产数量,也要看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数量。但银行没法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数据,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以征信上的记录为准。
所以,如果把家庭的第一套房子卖了再买,并且能提供无房证明,在银行看来算首套房,首付比例和房贷利率都按首套房执行。
公积金中心角度
虽说现在重庆的公积金政策放开,二套房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但对房产数量的认定上却还是很严格,不仅要看征信上的公积金贷款记录(不论结清与否),还要看家庭在拟购房所在区的房产情况。
根据2024年11月28日重庆最新公积金政策,如果把家庭首套房卖了再买,有以下几种情况:
- 卖掉的房子用了公积金贷款,但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再买算首房,首付比例最低15%,贷款利率为2.85%
- 卖掉的房子没用公积金贷款,再买算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15%,贷款利率为2.85%
税务角度
虽说和公积金中心同样是ZF部门,而且也能查到纳税人的房产情况。但税务只管你当前名下有几套房,然后照此标准征收契税。
所以,如果把家庭首套房卖了再买,在税务看来仍然算首套房,契税税率按如下标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