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不同单位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不同,银行、公积金中心和税务都有各自的标准。有时候,在银行看来算首套房的情况,在税务核公积金这边却不算。
下面,我就从银行、公积金中心和税务三个不同的角度给大家介绍一下重庆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重庆首套房认定标准
一、银行首套房认定标准
2024年9月1日重庆进一步放宽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只看拟购房所在区的房产情况。基于该政策,以下几种情况算首套房:
1.购房者名下全款房数量不论(这里的全款房指的是最开始就全款购买的房子,不包含贷款结清的情况),只要征信上没有房贷记录,都算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15%
2.购房者征信上有房贷记录,不论结清与否,只要在拟购房所在区没有房子,算首套房
3.在拟购房所在区有房子,但已经出租,且能提供备案证明,算首套房
以上几种情况在银行看来算首套房,但首付比例稍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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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积金中心首套认定标准
公积金中心对首套房的认定比银行要严格一些,因为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连了网,可以查到购房者名下的房产情况。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只有一种情况算首套房:以家庭为单位,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拟购房所在区没有住宅性质房产(其他区域可以有)。举个例子,我名下在其他区域有房子,但渝北没有,现在准备在渝北再买一套,由于没用过公积金贷款,所以这次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并且算首套房。
以上说的家庭指的是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已经成年的子女及夫妻双方的父母都不计入家庭成员范围内。
根据2024年5月17日人民银行的新政(利率新政/首付比例新政),重庆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
三、税务首套房认定标准
税务对首套房的认定不看征信,只看购房者名下的房产持有情况,也就是说认房不认贷,因为它自己就可以通过内部系统查询购房者名下的房产。但是,税务对房产数量的认定仅限于大重庆范围内,包括区县和乡镇上的商品房,不包括其他省市的房子。
值得注意的是,税务对房产数量的认定和公积金中心一样,也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只有在所有家庭成员名下都没有房产的情况下,才可被算作首套房,享受相应的契税优惠政策,即:建面小于90(含)平米,税率为1%,建面大于90平米,税率为1.5%。